趙庚白《直方周易》序卦。有過物者必濟(jì),故受之以《既濟(jì)》。

趙庚白| 易經(jīng)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【原文】有濟(jì),故受之以《既濟(jì)》。

事情在進(jìn)行過程中有時會呈現(xiàn)出超過限度的情況,觀察到的人肯定要隨即做有益于事情成功的工作,所以承接《小過》的用《既濟(jì)》卦。

【注釋發(fā)生,呈現(xiàn),發(fā)生。《左傳·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遂襲我高魚。有大雨自其竇入?!?/span>

超過,勝過?!蹲髠鳌る[公元年》:“都城過百雉,國之害也?!?/span>

觀察,選擇。《左傳·成公二年》:“物土之宜,而布其利?!?/span>

”用在形容詞、動詞、動詞詞組或主謂詞組之后,組成“者”字結(jié)構(gòu),用以指代人、事、物。指代人?!独献印罚骸爸苏咧?,自知者明?!?/span>

⑸“肯定;斷定?!俄n非子·顯學(xué)》:“無參驗而必之者,愚也?!?/span>

⑹“濟(jì)”[對事情]有益。(濟(jì)事)【康熙字典】又益也?!蹲髠鳌せ甘荒辍罚骸澳皆唬骸琳垵?jì)師于王。’”(濟(jì)事:對事情有幫助。)

⑺“副詞。不久,隨即(即刻)。(《國語·周語上》:既,榮公為卿士,諸侯不享,王流于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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