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《易》曰:“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無不利?!弊釉唬骸蚌勒?,禽也;弓矢者,器也;射之者,人也。君子藏器于身,待時而動,何不利之有?動而不括,是以出而有獲,語成器而動者也?!?/span>
【譯文】《易經(jīng)》說:“朝廷任用能在高城上射獵老鷹的人,得到這樣的勇士沒有不利之處。”老師說:“老鷹是飛禽,弓箭是器物,射老鷹的是人,君子將器物藏在身上,等待有利時機而行動,哪里會有什么不利呢?行動時不受約束,所以箭射出就有收獲,這是在說要先制成可用的器物再付諸行動?!?/span>
注釋:“公”朝廷,國家?!稘h書·楊惲傳》:“是故身率妻子,戮力耕桑,灌園治產(chǎn),以給公上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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