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訟】九四 不克訟,復(fù)⑴即⑵命⑶,渝⑷安⑸貞⑹,吉。
【譯】打完沒有勝訴的官司,回歸到原來的生活,精神得到解脫徐緩地回到正常軌道,吉祥如意。
注釋: ⑴“復(fù)”回歸,還原?!墩撜Z》:“言不可復(fù)也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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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訟】九四 象曰 復(fù)即命,渝安貞;不失⑴也。
【譯】象“回歸到原來的生活,精神得到解脫徐緩地回到正常軌道,”不隱遁。
注釋: ⑴“失” yi通“逸”。隱遁?!稘h書?杜周傳》:“賢俊失在巖穴,大臣怨于不以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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