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卦-坎卦?坎卦為水(坎下坎上)

| 易經(jīng)注解| 2023-12-31 22:54:00| 0

第29卦-坎卦?坎卦為水(坎下坎上)-(清)趙繼序撰《周易圖書質(zhì)疑》卷八

坎卦:?【坎下坎上】

一陽中實,故曰有孚,心亨。備震為足,動于坎中,故曰行有尚。

《- -》

水穴旁入曰窞。初在坎下,其象為窞。坎主于陷,其象為入內(nèi)。初變兌為口,有窞象。重變節(jié),苦節(jié)不可貞之象。

《一》

虞翻曰:陽坎隂中,故有險。據(jù)隂有實,故求小得也。

按:內(nèi)二變坤,坤隂為小,故小得也。重變比,以有孚者為原筮,則有險而小得,亦不失元永貞之義也。

《- -》

虞翻曰:坎在內(nèi)稱來。枕,止也。

按:坎坎即習(xí)坎也,險之至也。三居備震之中,備艮之下,震動故為來,艮止故為枕。內(nèi)三變巽為入,有與初同,入于坎窞而已,何川之有?重變井,往來井井,故有來之坎坎之象。入坎窞,則亦同羸瓶之兇矣。

《一》

外四變兌為口,有飲食之象。備震仰盂,有樽簋缶象。備艮為門闕,有牖象。尊酒簋用缶,皆約也。四比三承五,故曰納約自牖,終無咎。重變困,有言不信,然積誠則窮而通,故有納約自牖之象,此大人所以吉而無咎也。

程子曰:所用一樽之酒,貳簋之飲,復(fù)以瓦缶為器,質(zhì)之至也。

何楷曰:貳,副也,謂樽酒而副以簋也。禮,天子大臣出會諸侯,主國樽棜簋,副是也。

《一》

外四變坤水,得坤土而艮止之,故流而不盈。險者平,則無入窞之咎矣。重變師不盈,祇平地中有水之象也。故坎之師行,則可容畜而無咎。

《- -》

馬融曰:徽,繩索也。

劉表曰:三股為徽,兩股為纆。

按:外上變巽為繩,備艮為手,故曰係用徽纆。巽又為木,故曰置于叢棘,險不能出。數(shù)應(yīng)上坎之三,故曰三歲不得。重變渙為離,則廟不得假,川不得涉。三歲之兇,安得心亨而行有尚乎?

《彖》

梁寅曰:流而不盈,時止則止也;盈而後進,時行則行也。

《二》

荀爽曰:未出于險中。

《四》

姜寶曰:觀孔子小象,以樽酒簋貳為句,則晁氏之說以貳用缶為句者非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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