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3卦-既濟(jì)?水火既濟(jì)(離下坎上)

| 易經(jīng)注解| 2023-12-31 22:35:27| 0

第63卦-既濟(jì)?水火既濟(jì)(離下坎上)-(清)趙繼序撰《周易圖書質(zhì)疑》卷二

既濟(jì)卦【離重坎,中備坎,離、未濟(jì)同】

?【既濟(jì)】亨小,利貞,初吉終亂。

《一》【初九】曳其輪,濡其尾,無(wú)咎。

《- -》【六二】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

《一》【九三】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

《- -》【六四】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

《- -》【九五】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(shí)受其福。

《一》【上六】濡其首,厲。

既濟(jì),亨,小者亨也。利貞,剛?cè)嵴划?dāng)也。初吉,柔得中也。終止則亂,其道窮也。

【離下坎上】水在火上,既濟(jì)。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

既濟(jì)初九:曳其輪,義無(wú)咎也。

六二、七日,得以中道也。

九三,三年克之,憊也。

六四,終日戒,有所疑也。

九五,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時(shí)也。實(shí)受其福,吉大來(lái)也。

上六,濡其首,厲,何可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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