兌。亨。利貞。
入則自得。自得則說。自得則人亦得之。人得之則人亦說之矣。說安得不亨哉。然說之不以正。君子不說。故利貞焉。書云。無拂民以從己之欲。罔違道以千百姓之譽(yù)。
彖曰。兌。說也。剛中而柔外。說以利貞。是以順乎天而應(yīng)乎人。說以先民。民忘其勞。說以犯難。民忘其死。說之大。民勸矣哉。
剛中則無情欲偏倚之私。柔外則無暴戾粗浮之氣。此說之至正。天地同此一德者也。以此德而先民。民自忘勞。以此德而犯難。民自忘死。即此是說之大。民自勸而胥化于善。非以我勸民也。
象曰。麗澤兌。君子以朋友講習(xí)。
澤相麗則不枯竭。學(xué)有朋則不孤陋。以文會友。講也。以友輔仁。習(xí)也。講而不習(xí)則罔。習(xí)而不講則殆。講則有言不背于無言。習(xí)則無言證契于有言。又講則即無言為有言。習(xí)則即有言成無言矣。
初九:和兌。吉。象曰。和兌之吉。行未疑也。
剛正無應(yīng)。和而不同。得兌之貞者也。無私故未有疑。
九二。孚兌。吉?;谕?。象曰。孚兌之吉。信志也。
剛中則誠內(nèi)形外。自信其志。亦足以取信于天下矣。
六三。來兌。兇。象曰。來兌之兇。位不當(dāng)也。
六三為兌之主。何以兇哉。乾得坤之上爻而為兌。以陽為體。以陰為用者也。若內(nèi)無其體。徒欲外襲其用以來取悅于人。則亂義必矣。君子所以惡夫侒者。
九四。商兌未寧。介疾有喜。象曰。九四之喜。有慶也。
兌不可以不利貞也。三之來兌。何足戀惜。乃不忍絕而商之。心必未寧。惟介然自斷。速疾勿遲。則有喜矣。大臣不為諂媚所惑。天下且受其慶。不止一身有喜而已。
九五:孚于剝。有厲。象曰。孚于剝。位正當(dāng)也。
陽剛中正。誠內(nèi)形外之至者也。故不惟可孚于君子。亦可孚于剝正之小人。使彼改惡從善。反邪歸正。而有厲焉。蓋既有其德。又有其位。故化道如此之盛耳。
上六:引兌。象曰。上六引兌。未光也。
上六亦為兌主。然既無其體。惟思以悅引人。則心事亦曖昧矣。三欲來四。上欲引五。其情態(tài)同。而三不當(dāng)位故兇。上猶得正故不言兇。
渙。亨。王假有廟。利涉大川。利貞。
悅而后散之。謂公其悅于天下。而不獨(dú)樂其樂。故亨也。既能與民同樂。則上可以悅祖考。故王假有廟。遠(yuǎn)可以悅四夷。故利涉大川。而悅不可以不正也。故誡之以利貞。
彖曰。渙。亨。剛來而不窮。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王假有廟。王乃在中也。利涉大川。乘木有功也。
九二剛來而不窮。六四柔得位乎外而上順于九五……此能擴(kuò)充兌卦剛中柔外之德。而渙其悅于天下者也。安得不亨。又九五居上卦之中。此王假有廟以悅祖考之象。乘巽木而涉坎水。此遠(yuǎn)悅四夷決定有功之象。而貞在其中矣。
象曰。風(fēng)行水上。渙。先王以享于帝立廟。
風(fēng)行水上。不勞力而波濤普遍。先王享帝以事天。立廟以事先。盡其一念誠孝。即足以感通天下。恩波亦無不遍矣。故曰明乎郊社之禮。禘嘗之義。治國其如視諸掌乎。
初六:用拯。馬壯吉。象曰。初六之吉。順也。
初居坎下。受四之風(fēng)而用拯。拯則出水而登陸矣。坎于馬為美脊。今初六順于九二。故為馬壯而吉。
九二。渙奔其杌。悔亡。象曰。渙奔其杌。得愿也。
此正彖傳所謂剛來而不窮者也。當(dāng)渙時(shí)而來奔據(jù)于杌。卓然安處中流。得其自悅悅他之愿。故悔亡。
六三。渙其躬。無悔。象曰。渙其躬。志在外也。
陰居坎體之上。六四上同上九之風(fēng)而渙之。舉體散作波濤以潤于物。志在外而不在躬。故無悔也。
六四。渙其群。元吉。渙有丘。匪夷所思。象曰。渙其群無吉。光大也。
此正彖所謂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也。陰柔得正。為巽之主。上同九五。下無應(yīng)與。盡渙其群以合于大公。此則天下一家。萬物一體。名雖為渙。而實(shí)乃有丘矣。圣人無己。無所不己。光明正大之道。豈平常思慮所能及哉。
九五:渙汗其大號。渙王居。無咎。象曰。王居無咎。正位也。
發(fā)大號以與民同悅。如汗之發(fā)于中而浹于四體。蓋四之渙群。由五為王而居于正位。四乃得上同之。是故大號如汗渙于外。王居正位常在中。故無咎也。
上九:渙其血去逖出。無咎。象曰。渙其血。遠(yuǎn)害也。
血者??仓?。逖者。遠(yuǎn)也。人有大患。為其有身。常情執(zhí)之。保為己躬。正理觀之。乃膿血聚。毒害本耳。上九用六四之風(fēng)。以渙六三之躬。六三可謂忘身為國。故志在外而無悔。然非上九為其遠(yuǎn)害。則六三何能興利乎。合六爻言之。九二如賢良民牧。承流宣化。六四如名世大臣。至公無私。九五如治世圣王。與民同樂。上九如保傅司徒。教民除害。初因此而出險(xiǎn)。既拔苦必得樂。故吉。三因此而忘我。既遠(yuǎn)害必興利。故無悔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