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。小往大來。吉亨。
夫為下者每難于上達(dá)。而為上者每難于下交。今小往而達(dá)于上。大來而交于下。此所以為泰而吉亨也。約世道。則上下分定之后。情得相通。而天下泰寧。約佛法。則化道已行。而法門通泰。約觀心。則深明六即。不起上慢。而修證可期。又是安忍強軟二魔。則魔退而道亨也。強軟二魔不能為患是小往。忍力成就是大來。
彖曰。泰。小往大來。吉亨。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。上下交而其志同也。內(nèi)陽而外陰。內(nèi)健而外順。內(nèi)君子而外小人。君子道長。小人道消也。
約四時則如春。天地之氣交而萬物咸通。約世道如初治。上下之情交而志同為善。約體質(zhì)。則內(nèi)陽而外陰。陽剛為主。約德性。則內(nèi)健而外順。無私合理。約取舍。則內(nèi)君子而外小人。見賢思齊。見惡自省。故君子道長。則六爻皆有君子之道。小人道消。則六爻皆有保泰防否之功也。佛法釋者。若得小往大來。則性德之天與修德之地相交。而萬行俱通也。向上玄悟與向下操履相交。而解行不分作兩橛也。內(nèi)具陽剛之德。而外示陰柔之忍。內(nèi)具健行不息之力。而外有隨順世間方便。內(nèi)合佛道之君子。而外同流于九界之小人。能化九界俱成佛界。故君子道長而小人道消也。
象曰。天地交泰。后以財成天地之道。輔相天地之宜。以左右民。
佛法釋者。天地之道。即性具定慧。天地之宜。即定慧有適用之宜。財成輔相。即以修裨性也。左右民者。不被強軟二魔所壞。則能用此二魔為侍者也。
初九:拔茅茹。以其匯。征吉。象曰。拔茅征吉。志在外也。
陽剛之德。當(dāng)泰之初。豈應(yīng)終其身于下位哉。連彼同類以進(jìn)。志不在于身家。故可保天下之終泰矣。
九二。包荒。用馮河。不遐遺。朋亡。得尚于中行。象曰。包荒。得尚于中行。以光大也。
剛中而應(yīng)六五。此得時行道之賢臣也。故宜休休有容?;亩鵁o用者包之。有才能馮河者用之。遐者亦不遺之。勿但以二陽為朋。乃得尚合六五中正之道而光大耳。
九三。無平不陂。無往不復(fù)。艱貞無咎。勿恤其孚。于食有福。象曰。無往不復(fù)。天地際也。
世固未有久泰而不否者。顧所以持之者何如耳。九三剛正。故能艱貞而有福。挽回此天地之際。
六四。翩翩不富以其鄰。不戒以孚。象曰。翩翩不富。皆失實也。不戒以孚。中心愿也。
柔正之德。處泰已過中之時。雖無致治真實才力。而賴有同志以防禍亂。則不約而相信。故猶可保持此泰也。俞玉吾曰。泰之時。三陰陽皆應(yīng)。上下交而志同。不獨二五也。乾之初爻。即拔茅連茹以上交。四為坤之初爻。亦翩然連類而下交。三交乎上。既勿恤其孚。故四交于下。亦不戒以孚。上下一心。陰陽調(diào)和。此大道為公之盛。所以為泰。季彭己曰。失實。言三陰從陽而不為主也。陽實則能為主。陰虛則但順承乎陽而已。不有其富之義也。中心愿者。言其出于本心也。
六五。帝乙歸妹。以祉元吉。象曰。以祉元吉。中以行愿也。
柔中居尊。下應(yīng)九二。虛心用賢。而不以君道自專。如帝乙歸妹。盡其婦道而順乎夫子。夫如是。則賢人樂為之用。而泰可永保矣。
上六:城復(fù)于隍。勿用師。自邑告命。貞吝。象曰。城復(fù)于隍。其命亂也。
泰極必否。時勢固然。陰柔又無撥亂之才。故誡以勿復(fù)用師。上既失權(quán)。下必擅命。故有自邑告命者。邑非出命之所。而今妄自出命。亦可羞矣。然上六只是無才。而以陰居陰。仍得其正。非是全無德也。但遇此時勢。故命亂而出自邑人耳。
約佛法釋六爻者。夫欲安忍強軟二魔。須藉定慧之力。初九剛正。故內(nèi)魔既降。外魔亦伏。似拔茅而連匯。九二剛中。故外魔既化。內(nèi)魔不起。尚中行而光大。九三過剛。故須艱貞。方得無咎。以其本是正慧。必能取定。故為天地相際。六四正定孚于正慧。故雖不富而能以鄰。知魔無實。則魔反為吾侍而如鄰。六五定有其慧。故能即魔界為佛界。具足?;鄱N莊嚴(yán)。如帝乙歸妹而有祉元吉。上六守其劣定。故魔發(fā)而成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