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經(jīng)】第23卦-剝卦?山地剝卦(坤下艮上)-[明]釋智旭撰《周易禪解?卷四》

[明]釋智旭| 易經(jīng)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3卦-剝卦?山地剝卦(坤下艮上)

剝。不利有攸往。

彖曰。剝。剝也。柔變剛也。不利有攸往。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。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。天行也。

約世道。則偃武修文之后。人情侈樂。國家元?dú)獗貜拇藙?。約佛法。則規(guī)約繁興之后。真修必從此剝。約觀心有二義。一約得邊。則定慧莊嚴(yán)之后。皮膚脫盡。真實(shí)獨(dú)存。名之為剝。一約失邊。則世間相似定慧。能發(fā)世間辯才文彩。而于真修之要反受剝矣。約得別是一途。今且約失而論。則世出世法皆不利有攸往。所謂不利有攸往者。非謂坐聽其剝。正示挽回之妙用也。往必受剝。不往。則順而止之。所以挽回其消息盈虛之?dāng)?shù)。而合于天行也。

象曰。山附于地。剝。上以厚下安宅。

山附于地。所謂得乎丘民而為天子也。百姓足君孰與不足。故厚下乃可安宅。此救剝之妙策也。觀心釋者。向上事。須從腳跟下會(huì)取。正是此意。

六爻約世道。則朝野無非陰柔小人。惟一君子高居塵外。約佛化。則在家出家。皆以名利相縻。惟一圣賢遠(yuǎn)在蘭若。約觀心。則修善斷盡。惟一性善從來不斷。

周易禪解卷四:剝卦初六

初六:剝床以足。蔑貞兇。象曰。剝床以足。以滅下也。

床者所以棲身。剝床則身無所棲矣。初在最下。故如剝足。于世法為惡民。于佛法為惡伽藍(lán)民。于觀心為剝損戒足也。別約得者。是剝?nèi)ニ膼喝ひ?。然設(shè)無四惡趣。則大悲無所緣境。故誡以蔑貞兇。

周易禪解卷四:剝卦六二

六二。剝床以辨。蔑貞兇。象曰。剝床以辨。未有與也。

于世法為惡臣。于佛法為惡檀越。于觀心為剝損禪定。無定。則散亂不能辨理。故未有與。別約得者。是剝?nèi)ト颂焐⑸?。然設(shè)無人天散善。則無以攝化眾生。故亦誡以蔑貞兇。

周易禪解卷四:剝卦六三

六三。剝之無咎。象曰。剝之無咎。失上下也。

于世法。為混跡小人之君子。于佛法。為有正見之外護(hù)。于觀心。為剝損智慧。剝慧則不著于慧。故能因敗致功。坐斷兩頭而失上下。又別約得者。是剝?nèi)ド珶o色界味禪暗定。故得無咎。

周易禪解卷四:剝卦六四

六四。剝床以膚。兇。象曰。剝床以膚。切近災(zāi)也。

下卦如床。上卦如身。今剝及身膚。不可救矣。于世法為惡宰輔。于佛法為惡比丘。于觀心為剝無一切因果。別約得者。是剝?nèi)ザ巳胝娣ㄩT。然設(shè)無真諦。則無以出生死而不染世間過患。故誡以切近于災(zāi)。所謂毫厘有差。天地懸隔也。

周易禪解卷四:剝卦六五

六五。貫魚。以宮人寵。無不利。象曰。以宮人寵。終無尤也。

于世法。為柔君以在君位。又居陽而得中。能師事上九高賢。挽回天下之亂。如文王之師呂尚。于佛法。為福德比丘作叢林主。率眾僧以師事圣賢。于觀心。為即修惡以達(dá)性惡。性惡融通。任運(yùn)攝得佛地性善功德。故無不利。又別約得者。從空入假。剝二邊以歸中道。故須達(dá)中道統(tǒng)一切法。如貫魚以宮人寵。使法法皆成摩訶衍道。則無不利。

周易禪解卷四:剝卦上九

上九:碩果不食。君子得輿。小人剝廬。象曰。君子得輿。民所載也。小人剝廬。終不可用也。

于世法為事外高賢。如呂尚箕子之類。于佛法為出世高流。人間福田。于觀心為性善終不可剝。故如碩果不食。君子悟之以成道。小人恃之而生濫圣之慢者也。別約得者。亦指性德從來不變不壞。能悟性德。則當(dāng)下滿足一切佛法。故君子得輿。執(zhí)性廢修。則墮落惡趣。故小人剝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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