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。利建侯行師。
約世道。則圣德之君。以謙臨民。而上下胥悅。約佛化。則道法流行。而人天胥慶。約觀心。則證無相法。受無相之法樂也。世道既豫。不可忘于文事武備。故宜建侯以宣德化。行師以備不虞。道法既行。不可失于訓導警策。故宜建侯以主道化。行師以防弊端。自證法喜。不可不行化導。故宜建侯以攝受眾生。行師以折伏眾生也。又慧行如建侯。行行如行師。又生善如建侯。滅惡如行師。初得法喜樂者。皆應為之。
彖曰。豫。剛應而志行。順以動。豫。豫順以動。故天地如之。而況建侯行師乎。天地以順動。故日月不過。而四時不忒。圣人以順動。則刑罰清而民服。豫之時義大矣哉。
順以動。雖豫之德。實所以明保豫之道也。夫六十四卦皆時耳。時必有義。義則必大。何獨豫為然哉。豫則易于怠忽。故特言之。佛法釋者。惟順以動。故動而恒順。所謂稱性所起之修。全修還在性也。時義豈不大哉。
象曰。雷出地奮。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。殷薦之上帝。以配祖考。
佛法釋者。作樂。如經所謂梵唄詠歌自然敷奏也。崇德。以修嚴性也。殷薦上帝。即名本源自性為上帝。祖考。謂過去諸佛也。
初六:鳴豫。兇。象曰。初六鳴豫。志窮兇也。
夫盛極必衰。樂極必苦。豫不可以不慎也。故六爻多設警策之辭。亦即彖中建侯行師之旨耳。初六上和九四而為豫。自無實德。志在恃人而已。能弗窮乎。
六二。介于石。不終日。貞吉。象曰。不終日貞吉。以中正也。
蘇眉山曰。以陰居陰。而處二陰之間?;拗畼O。靜之至也。以晦觀明。以靜觀動。則凡吉兇禍福之至。如長短黑白陳于吾前。是以動靜如此之果也。介于石。果于靜也。不終日。果于動也。是故孔子以為知機也。
六三。盱豫?;?。遲有悔。象曰。盱豫有悔。位不當也。
六三亦無實德。上視四以為豫。急改悔之可也。若遲。則有悔矣。夫視人者豈能久哉。
九四。由豫。大有得。勿疑。朋盍簪。象曰。由豫大有得。志大行也。
為豫之主。故名由豫。夫初與三與六。皆由我而為豫矣。二五各守其貞。慎勿疑之。不疑。則吾朋益固結也。
六五。貞疾。恒不死。象曰。六五貞疾。乘剛也。恒不死。中未亡也。
二五皆得中。故皆不溺于豫而為貞也。但二遠于四。又得其正。故動靜不失其宜。五乘九四之剛。又不得正。安得不成疾乎。然猶愈于中喪其守而外求豫者也。
上六:冥豫。成有淪。無咎。象曰。冥豫在上。何可長也。
豫至于冥。時當息矣。勢至于成。必應變矣。因其變而通之。因其冥而息之。庶可以免咎耳。
佛法釋者。九四為代佛揚化之人。余皆法門弟子也。初六不中不正。恃大人福庇。而忘修證之功。故兇。六二柔順中正。能于介爾心中。徹悟事造理具兩重三千。其理決定不可變易。頓悟頓觀。不俟終日之久。此善于修心。得其真正法門者也。故吉。六三亦不中正。但以近于嚴師。故雖盱豫。而稍知改悔。但無決斷勇猛之心。故誡以悔遲則必有悔。九四為卦之主。定慧和平。自利利他。法皆成就。故朋堅信而志大行。六五柔質不正。反居明師良友之上??芍^病入膏盲。故名貞疾。但以居中。則一點信心猶在。善根不斷。故恒不死。上六柔而得正。處豫之終。未免沈空取證。但本有愿力。亦不畢竟入于涅槃。終能回小向大。而有渝無咎。死水不藏龍。故曰何可長也。若約位象人者。初六是破戒僧。六二是菩薩圣僧。六三是凡夫僧。九四是紹祖位人。六五是生年上座。上六是法性上座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