萃卦?【坤下兌上】
兌宮二世卦,消息八月
【原文】萃,亨。王假有廟。
注:觀上之四也。觀乾為王。假。至也。艮為廟。體觀享祀。上之四。故假有廟。致孝享也。【原文】利見大人,亨,利貞。
注:大人謂五。三四失位。利之正變成離。離為見。故利見大人亨利貞。聚以正也。初未變。故不言元。
【原文】用大牲吉。利有攸往。
注:坤為牛。故曰大牲。四之三折坤得正。故用大牲吉。三往之四。故利有攸往。順天命也。
疏:觀上至享也
○此下皆虞義也。觀上九來之四。觀者。乾世。故觀乾為王。假。至。釋詁文。鄭氏謂艮為鬼門又。為宮闕。鬼門宮闕。天子宗廟之象。故為廟。五至初體觀。象觀盥而不薦。乃明堂配天之禘。故體觀享祀。上之四。四體艮。故假有廟。傳曰:致孝享也。陸氏謂王五廟上。
乾鑿度曰:上為宗廟。義亦通也。
○大人至言元
○乾五為大人。故大人謂五。六三九四失位。利變之正。三四易位。體離。相見乎離。故離為見。三五同功。四上承五。故利見大人。三四之五。故利貞也。傳曰:聚以正也。正以釋利貞之義。此上虞義也。初為元。三四已正。初變成既濟(jì)。當(dāng)言元亨利貞。今初未變。故不言元而言亨利貞也。
○坤為至命也
○下體坤為牛。
說文曰:牛。大牲也。四之三坤體壞。離為折。故折坤得正。坤為用。故用大牲吉。三往之四。自外曰往。故利有攸往。傳曰:順天命也。
【原文】初六:有孚不終,乃亂乃萃,
注:孚謂五也。初四易位。五坎中。故有孚。失正當(dāng)變坤為終。故不終。萃。聚也。坤為聚。為亂。故乃亂乃萃。失位不變則相聚為亂。故象曰:其志亂也。
【原文】若號(hào)。一握為笑,勿恤,往無咎。
注:握當(dāng)讀為夫三為屋之屋。巽為號(hào)。初稱一。初動(dòng)成震。震為笑。坤三爻稱一屋。二引坤眾順說應(yīng)五。故一屋為笑。四動(dòng)成坎??矠樾?。初之四得正。故勿恤往無咎。
【原文】六二:引吉,無咎,
注:巽為繩。艮為手。二引坤眾應(yīng)五。故引吉。初三失位。二中未變。故無咎。
【原文】孚乃利用禴。
注:孚謂五。禴。夏祭也。體觀象。離為夏。故利用禴。二孚于五。得用薄祭以祀其先。不用大牲降于天子也。
【原文】六三:萃如嗟如,無攸利。往無咎,小吝。
注:坤為聚。故萃。巽為號(hào)。無應(yīng)。故差如。失正。故無攸利。動(dòng)得位。故往無咎。小吝謂往之四。
【原文】九四:大吉,無咎。
注:以陽居陰。宜有咎矣。動(dòng)而得正。承五應(yīng)初。故大吉而無咎矣。
【原文】九五:萃有位,無咎,匪孚。元永貞,悔亡。
注:五得位居中。上下皆聚而歸之。故萃有位無咎。匪孚。謂初也。四五易位。初變之正。則六體皆正。初為元。坤永貞。故元永貞?;谕雠c比彖同義。
【原文】上六:齎咨涕洟,無咎。
注:自目曰涕。自鼻曰洟。兩陰無應(yīng)。故齎咨。三之四體離??搽x為目。艮為鼻。乘陽不敬??菜鞅悄俊9侍闆?。三變應(yīng)上。故無咎。
疏:孚謂至亂也
○此虞義也。陽在二五稱孚。故孚謂五。初失正應(yīng)在四。與四易位體坎。故五在坎中??矠殒?。故有孚。初以陰居陽。故失正。當(dāng)變坤代終。故為終。代終者。初當(dāng)之四。今失位不變。故不終。初在五應(yīng)外。故有是象也。坤眾為聚。又為亂。不變則乃亂乃萃。坎為志。故象曰其志亂也。
○握當(dāng)至無咎
○握當(dāng)讀為夫三為屋之屋。此鄭讀也。案周禮小司徒曰:考夫屋。
鄭彼注云:夫三為屋。屋三為井。又鄭注考工匠人云:三夫?yàn)槲?。屋具一井之地。三屋九夫。三三相具。以出賦稅。戰(zhàn)國策曰:堯無三夫之分。三夫?yàn)橐晃菀?。一屋謂坤。三爻若然。益六三云:三人行。虞彼注云:泰乾三爻為三人。此不稱三人而稱一屋者。乾為人。故三爻為三人。坤陰。無稱人之例。故云一屋也。巽申命為號(hào)。故若號(hào)。初爻稱一。初失位。動(dòng)成震。震春喜樂為笑。六二引吉。故二引坤眾順說應(yīng)五。坤利永貞。初三變之正。故一屋為笑。四動(dòng)體坎??布討n為恤。初四得正。故勿恤往無咎矣。此皆虞義。虞只讀一握如字。與鄭異也。
○巽為至無咎
○巽為繩。艮為手。虞義釋引字也。二在坤體。坤為眾。二引坤眾應(yīng)五。故引吉也。初三失位。二居中未變。一屋為笑。故無咎也。
○孚謂至子也
○五坎中。故孚謂五。爾雅祭名曰:夏祭曰礿。故云禴夏祭也。上至初體觀象。觀。祭祀之卦。四之三體離。離於四正為夏。故利用禴。二正應(yīng)五。故孚于五。既濟(jì)九五曰: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。故知禴為薄祭。二為大夫。故不用大牲。降于天子也。
○坤為至之四
○此虞義也。三體坤。坤為眾。故萃如。巽為號(hào)。兩陰無應(yīng)。故嗟如。以陰居陽。故無攸利。動(dòng)得位應(yīng)上。故往無咎?;诹哒?。言乎其小疵也。三不正而之正。故小吝。謂往之四。陰稱小也。
○以陽至咎矣
○此虞義也。無咎者。善補(bǔ)過也。以陽居陰。宜有咎。動(dòng)而得正。上承五。下應(yīng)初。是補(bǔ)過之義。故大吉而無咎。四承五陽。下應(yīng)初陽。故稱大吉也。
○五得至同義
○乾上九文言曰:貴而無位。易例以陰居陰。以陽居陽為有位。五得位居中。上下五爻聚而歸之。故萃有位。五弇于上。宜有咎矣。以其得中。故無咎也。初失位。五為孚。初在應(yīng)外。故匪孚謂初。初九為元。卦辭云:亨利貞。不言元。則初猶未變也。坤利永貞。四五易位。初變之正。則六體皆正。故元永貞。震無咎者。存乎悔。故悔亡也。比卦辭原筮元永貞亦謂初在應(yīng)外。失位之正。五孚及之。故原筮元永貞。與萃五同義也。
○自目至無咎
○自目曰涕。自鼻曰洟。虞鄭義也。鄭云:齎咨。嗟歎之辭。兩陰無應(yīng)。故三嗟如。上齎咨。案。履六三眇而視。虞彼注云:視上應(yīng)也。上九視履考詳。虞彼注云:三先視上。故上亦視三。亦謂三上有相應(yīng)之義。故其辭同也。三之四有離坎象。離目。艮鼻。上六乘五陽為不敬??菜鞅悄?。離目為涕。艮鼻為洟也。三變應(yīng)上。故無咎。三爻辭亦云往無咎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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