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圖洛書
右繫辭傳曰:河出圖,洛出書,聖人則之。又曰:天一,地二,天三,地四,天五,地六,天七,地八,天九,地十。天數(shù)五,地數(shù)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天數(shù)二十有五,地數(shù)三十,凡天地之數(shù),五十有五。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。此河圖之數(shù)也。
洛書蓋取龜象,故其數(shù):載九履一,左三右七,二四為肩,六八為足。
蔡元定曰:圖書之象,自漢孔安國,劉歆;魏關朗,子明;有宋康節(jié)先生,邵雍,堯夫,皆謂如此。至劉牧始兩易其名,而諸家因之。故今復之,悉從其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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