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十翼】序卦傳[清]包儀撰《易原就正?卷十二》

[清]包儀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序卦傳

有天地,然後萬物生焉。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,故受之以屯。屯者,盈也。屯者,物之始生也。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。蒙者,蒙也,物之穉也。物穉不可不養(yǎng)也,故受之以需。需者,飲食之道也。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訟必有衆(zhòng)起,故受之以師。師者,衆(zhòng)也。衆(zhòng)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。比者,比也。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物畜然後有禮,故受之以履。履而泰,然後安,故受之以泰。

泰者,通也。物不可以終通,故受之以否。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與同人者,物必歸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有大者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謙。有大而能謙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豫必有隨,故受之以隨。以喜隨人者必有事,故受之以蠱。蠱者,事也。有事而後可大,故受之以臨。臨者,大也。物大然後可觀,故受之以觀??捎^而後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。嗑者,合也。物不可以茍合而已,故受之以賁。賁者,飾也。致飾然後亨則盡矣,故受之以剝。剝者,剝也。物不可以終盡,剝窮上反下,故受之以復。復則不妄矣,故受之以無妄。有無妄然後可畜,故受之以大畜。物畜然後可養(yǎng),故受之以頤。頤者,養(yǎng)也。不養(yǎng)則不可動,故受之以大過。物不可以終過,故受之以坎??舱撸菀?。陷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離。離者,麗也。

不言乾坤而言天地,以見天地為乾坤之形體,乾坤為天地之功用,天地即乾坤也。天開地闢而萬物生,萬物既生而萬事起,或相因而為序,或相反而為序,皆自然而然之至理。信乎天地無心而成化,文義自明,說見經中各彖註。

右上篇。

有天地然後有萬物,有萬物然後有男女,有男女然後有夫婦,有夫婦然後有父子,有父子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然後有上下,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。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恒。恒者,久也。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遯。遯者,退也。物不可以終遯,故受之以大壯。物不可以終壯,故受之以晉。晉者,進也。進必有所傷,故受之以明夷。夷者,傷也。傷於外者必反其家,故受之以家人。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。睽者,乖也。乖必有難,故受之以蹇。蹇者,難也。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。解者,緩也。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。損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益。益而不已必決,故受之以夬。夬者,決也。決必有所遇,故受之以姤。姤者,遇也。物相遇而後聚,故受之以萃。萃者,聚也。聚而上者謂之升,故受之以升。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困。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井。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主器者莫若長子,故受之以震。震者,動也。物不可以終動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者,止也。物不可以終止,故受之以漸。漸者,進也。進必有所歸,故受之以歸妹。得其所歸者必大,故受之以豐。豐者,大也。窮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旅而無所容,故受之以巽。巽者,入也。入而後說之,故受之以兌。兌者,說也。說而後散之,故受之以渙。渙者,離也。物不可以終離,故受之以節(jié)。節(jié)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過。有過物者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。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未濟終焉。

下經首咸而男下女,男女為夫婦之始,夫婦為人道之大端也。上經自天道而及人道,下經由人道而反於天道,故受之以未濟終焉。亦自然而然者也。聖人所以有心而無為,文義自明。說見經中各彖註。

右下篇

×關閉
微信二維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