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經(jīng)】第23卦-剝卦?山地剝卦(坤下艮上)-[清]包儀撰《易原就正?卷五》

[清]包儀| 易經(jīng)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3卦-剝卦?山地剝卦(坤下艮上)

欽定四庫全書|易原就正卷五

邢臺(tái)包儀撰

周易上經(jīng)

剝卦:?【坤下艮上】。

剝:不利有攸往。

賁而繼之以剝,何也?文飾不可以久恃也。盛極必衰,自然之理;治極必亂,亦自然之?dāng)?shù)也。有生長(zhǎng),安得無消落乎?故剝者,九月之卦也。萬物自春生而夏長(zhǎng),必秋收而冬藏,時(shí)至九月,未有不剝者矣。五隂方盛而一陽將盡,亦猶世之小人黨惡而君子孤危,尚利有攸往耶?唯有順時(shí)以知止而已。

彖曰:剝,剝也,柔變剛也。

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(zhǎng)也。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。

卦名剝,其義何也?不覺其浸消潛落,而若或有剝之者也。卦體本於六陽純乾,自夏至一隂而姤,由是乎二隂則遯,三隂則否,四隂觀而五隂剝,隂進(jìn)於陽,柔變乎剛也。隂柔與陽剛,非小人與君子迥別耶?君子每不容小人,而小人必欲害君子,不利有攸往,正小人連類而長(zhǎng)也,豈徒不往而已哉?卦德內(nèi)坤而外艮,坤順而艮止,有順而止之之象焉。不觀其象,退無以見幾,而進(jìn)無以察變,消息盈虛,雖君子不無人力於其間,亦天道自然之運(yùn)行也。

象曰:山附于地,剝;上以厚下安宅。

不稱先王君子而獨(dú)稱上,以一陽獨(dú)在上也。凡物賦於天而附於地,但凡物附地,地皆得生而長(zhǎng)焉。豈曾見山亦有生而長(zhǎng)者乎?惟消落而已。茲坤下地也,艮上山也,非山附於地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不生長(zhǎng),而但消落之為剝也。上其觀象,而知所以法之矣。民者君之地也,國者民之家也。坤德以厚而載物,艮山以靜而安居。厚下安宅,其究也施祿及下,居德則忌。

初六,剝牀以足,蔑貞兇【之頤】。

坤變震為足,卦體有牀象焉。牀者,寢而安之之所也。不利有攸往,安寢可也,忘危則不可。剝之者方自足始,而猶然頤以自養(yǎng),蔑貞矣。安而忘危,未有不兇。

象曰:剝牀以足,以?下也。

牀之寢而得安者,在下不在上,?下則牀上不安矣。剝牀以足,非以?下耶?

六二,剝牀以辨,蔑貞兇【之蒙】。

辨,本義謂牀幹,即牀身也。正上下分辨之處,故曰辨。變坤為坎,坎中滿一陽,居於二隂之間,於牀有辨象焉。蒙,昧也。初既剝牀以足矣,而二猶蒙昧而茍安,不旋即及辨耶?故與初、剝雖異,而兇則同。

象曰:剝牀以辨,未有與也。

以蒙昧之人,而不利有攸往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不往則不求,不求則不筮,不筮則不告矣。誰其與之乎?未有與也,安得不兇?

六三,剝之無咎【之艮】。

艮,止也。剝而艮不剝矣。衆(zhòng)隂方剝陽,而惟三與上應(yīng),去邪從正,非同在當(dāng)剝之時(shí),而獨(dú)無咎者乎?

象曰:剝之無咎,失上下也。

五隂同類,而三處其中,彼四隂則上下之間也,三何以獨(dú)無咎哉?變艮而與正應(yīng),雖上下不欲失我,我失上下矣。當(dāng)失而失之,何咎之有?

六四,剝牀以膚,兇【之晉】。

變離,離中虛而外實(shí),有膚蓆之象焉。晉,進(jìn)也。剝不利有攸往,而可以進(jìn)乎?則剝足剝,辨者及膚矣,雖康侯何為哉??jī)纯芍病?/p>

象曰:剝牀以膚,切近災(zāi)也。

同是蔑也,剝足、剝辨者,必蔑貞而後兇。剝膚者何以直言兇?隂禍之來謂之災(zāi),遠(yuǎn)可禳而近不可救,況切近乎?惟有兇而已矣。

六五,貫魚以宮人寵,無不利【之觀】。

卦以一陽閉五隂於內(nèi),有禁闈之象焉,故曰宮人。艮變巽,巽有魚象,魚獨(dú)尾柔耳。剝自姤、遯、否、觀而來,正互皆巽也。至剝而巽始亡,則下四爻從巽來者,不如魚駢頭而貫乎五。近上而不言剝,何也?不正也而得中,隂長(zhǎng)也而之觀,是率衆(zhòng)隂而觀一陽者也。率衆(zhòng)隂而不往,則若貫魚以制其命。觀一陽而不薦顒若,則又若宮人雖寵,而惟聽命於其君,予之以無不利,亦聖人嘉勉小人之微意也。

象曰:貫魚以宮人寵,終無尤也。

率衆(zhòng)隂而受制於陽,亦五之分也,何遽予以無不利?蓋柔居隂長(zhǎng),誠宮人之寵者也。入宮見妬,始雖為失寵者所尤,而柔順得中,以此承寵,則終無尤也,亦何不利之有?

上九,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【之坤】。

乾為木果,艮得乾尊上之畫而為果蓏,一陽高懸,則碩果也。不食者,亦艮止之義也。變而為坤,坤為大輿,又艮為門闕,為閽寺,有廬象焉。剝者,剝陽也,此一陽亦可以剝乎?天道將窮,地道代終,乾坤同備四德,乾重在元,坤重在貞,坤安得不貞此一陽,以為乾元之大始,非碩果不食乎?輿,載也;廬,覆也。惟君子能厚下而得輿,若小人必至剝廬而無安宅矣。

象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;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
百姓者,君子之地也;君子者,小人之宅也。坤為衆(zhòng),得輿非民所載乎?艮為鼠,為黔喙之屬,剝廬豈終可用乎?世道無君子,天下應(yīng)無安宅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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