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彖》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(yīng)乎乾,曰同人。
此專言二也。
同人曰,同人于野,亨。
此言五也,故別之。
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
野者,無求之地也。立於無求之地,則凡從我者,皆誠同也。彼非誠同,而能從我於野哉!同人而不得其誠同,可謂同人乎?故天與人同,物之能同於天者蓋寡矣。天非求同於物,非求不同於物也。立乎上,而天下之能同者自至焉,其不能者不至也。至者非我援之,不至者非我拒之。不拒不援,是以得其誠同而可以涉川也,故曰「同人於野,亨。利涉大川,乾行也」。茍不得其誠同,與之居安則合,與之涉川則潰矣。涉川而不潰者,誠同也。
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(yīng)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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