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氏安世曰:泰否《彖》皆具三義。第一段,以重卦上下為義,於陰陽二氣,無所抑揚,但貴其交而已。第二段,以卦體內(nèi)外為義,雖在內(nèi)在外,各得其所,要是重內(nèi)輕外,則已於陰陽有所抑揚矣。第三段,以六爻消長為義,至此則全是好陽而惡陰,以陽長陰消為福,則不止於抑揚而已。否《彖》依此推之,大抵諸卦皆然。如小畜之《彖》「柔得位而上下應(yīng)之」,是統(tǒng)論六爻五陽一陰也。「健而巽」卻以兩卦言之,「剛中而志行」又以九二九五兩爻言之。故《彖》之義無所不備,不可以一說通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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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宋]丘富國-第11卦?泰卦?彖傳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