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卦德卦綜卦體卦象釋卦名卦辭,險(xiǎn)健詳見前卦。下若健而不險(xiǎn),必不生訟。險(xiǎn)而不健,必不能訟,所以名訟。剛來得中者,需訟相綜。需上卦之坎,來居訟之下卦,九二得中也。前儒不知序卦雜卦,所以依虞翻以為卦變,剛來居柔地得中,故能有孚,能窒,能惕,能中。終者,極而至于成也。訟已非美事,若訟之不已,至于其極,其兇可知矣。尚者,好尚之尚,主也,言九五所主,在中正也。惟中正,所以能辨人是非。入淵者,舟重遇風(fēng),其舟危矣。故入淵與冒險(xiǎn)興訟,必陷其身者,一而已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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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宋]楊萬里-第06卦?訟卦?彖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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