歸妹以陰為君,在兌則六三是也,而初與二,其娣也。在震則六五是也,而四其娣也。所以為兌者,三也,故權在君。所以為震者,四也,故權在娣。權之在君也,則君雖不才,而娣常為之用。權之在娣也,則娣雖無能為損益,猶要其君。六三不中而居非其位,跛眇者也。其所以能履且視者,以初與二屈而為之娣也。二者各致其能於六三,故初九曰:「歸妹以娣,跛能履,征吉。」六二曰:「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①。已有能履能視之才②,不以自行而安為娣?使跛者得之以征,眇者得之能視③,何哉?豈非上下之常分有不可易者邪?故其《象》曰:「歸妹以娣,以恒也?!苟哦断蟆芬嘣唬骸肝醋兂R??!咕哦噫芬?,其不言娣,何也?因初九之辭也。且跛眇者一人,而為之視履者二人,是二人者,豈可以廢一歟?故其《象》曰:跛能履,吉相承也。是以知其皆娣也,已有其能而不自用,使無能者亨其名,則九二非幽人而何哉。
①「六二曰: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」原文無,據(jù)《蘇氏易傳》補。
②已有能履能視之才:原文無「能視」二字,據(jù)《蘇氏易傳》補。
③眇者得之能視:原文無此六字,據(jù)《蘇氏易傳》補。
上一章節(jié)
[春秋]子夏-第54卦?歸妹九二?爻辭詳解
下一章節(jié)
[北宋]程頤-第54卦?歸妹九二?爻辭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