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習(xí)坎:?時來觀。
【原文】習(xí)坎,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
【原文】彖曰:習(xí)坎,重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;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,王公設(shè)險以守其國,險之時用大矣哉。
上經(jīng)首乾坤而終坎離。乾坤,天地也;坎離,日月也。乾坤交而生六子??搽x得天地之中,其精在天為日月,其氣在地為水火。人受天地之中以生,水火互藏,精神交會,統(tǒng)其全者心也。李子思云:坎離二卦為天地心。天地,造化之本??膊靥熘栔校苊鳛樵?;離麗地之隂中,含明為日??矠樗竞?,離為火而司暑,坎為月而司夜,離為日而司晝。水火日月之用,寒暑晝夜之運(yùn),天地造化之妙,孰有出于此哉?人能用坎離,即能法天地矣。
坎,三畫卦之名也。一陽在二隂之中,外虛而中實(shí),外靜而內(nèi)動,象水行于地中,岸止水流,為陷為險。二坎相重險?相繼,故曰習(xí)坎。項(xiàng)氏云:重卦之序,坎在六子之先,故加習(xí)字,以起後例。示離、震、艮、巽、兌,皆當(dāng)以重習(xí)為義,不與初經(jīng)三畫卦同也??仓疄樨?,隂能陷陽,土能克水,有險難之意。履而涉之,有?溺之虞,人之處憂患者象之。憂患無常,其來非一,亦如習(xí)坎然。欲求不為所陷,實(shí)而可憑者理,困而能亨者心,循理以得其通,則履險而不至于?矣。陽剛中實(shí)為有孚,一陽在內(nèi)為心,流而能出為亨。行則孚而通,不為險陷,故行有尚。
卦自觀來,上之二也。觀為八月,兌金生水,秋蟲入穴,故象為坎。陽衰而入重險,仍?隂中,坎為加憂,蓋憂患之卦也。水流而不盈,釋重坎之義,水瀦則盈,以不止一坎,則自此達(dá)彼,流而不盈矣。夫險不必在身外,耳目口鼻四肢,其坎習(xí)矣。道心惟微,方寸之地,能不為七尺之軀所囿者,有幾哉?觀水之為物,一陽中實(shí),其性流濕,循科而行,趨壑赴海,百折而必東,其信不失也。二五剛而得中,蘇文忠云:物之窒我者有盡,而是心無已,則終必勝之。水之所以至柔而能勝物者,惟不以力爭,而以心通也。不以力爭故柔外,以心通故剛中,其解最明。剛則無欲,中則不偏,天理流行,而道心常泰,物之?dāng)_者鮮矣。此其所以能出險也。夫兌,止水也,止而洸洋自恣,故悅??玻魉?,流而浩瀚自如,故通。通而能行,則往而有功矣。此聖人示人以心學(xué)也。再觀其時用,而知險之為義大矣。五上天位,一陽覆于上,不可升象。初二地位,下卦坎川也,上互艮山也,山在地上,水在地中,山川丘陵不可踰象。坎本坤,土國也,一陽亙其中,設(shè)險也?;フ痿蓿囟恍幸?。險不為人心之困,而成三才之用,豈不大哉?
【原文】象曰:水洊至,習(xí)坎。君子以常德行,習(xí)教事。
《本義》云:治己治人,皆必重習(xí),然後熟而安之。
何元子云:上下皆坎,下之坎水已至矣,上之坎水為洊至焉,是為習(xí)坎之象。是故流行無間,既見其有常;盈科而進(jìn),又見其重習(xí)。君子體之以常,久其德行,而習(xí)熟其教事,此學(xué)而不厭,誨人不倦之道也。
【原文】初六:習(xí)坎,入于坎窞,兇。
【原文】象曰:習(xí)坎入坎,失道兇也。
二隂陷一陽,坎之大者也;一隂畫中虛,坎中之小坎也。初六隂柔在下,兩坎之全象于初見之,故為習(xí)坎。上九之二為初所陷,而初亦入于坎窞?,陽適以自?入而不出,其兇何如?當(dāng)觀之時,四隂方盛,小人道長,自一陽亙其中,而小人之道窒矣,故象傳曰失道兇也。
【原文】九二:坎,有險,求小得。
【原文】象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二自上來,不之初而之二,避險而?于險者也。內(nèi)本坤體,中虛象坎,自一陽入之,而坎中有險矣??参村犭U,實(shí)之以水,其險乃成二之象也。水得坎而有歸,然是窪然者能容幾何?求而得之,小亦甚矣。象傳曰未出中,在中故得,未出故小,積小至大,其在坎既平之後乎?惟不懈其求可耳。
【原文】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【原文】象曰:來之坎坎,終無功也。
三在坤體之上,西南平易,本無坎也。上來之二,而內(nèi)外成兩坎矣。三之坎坎,因二來而得之。五險在前,已限其外,二險在後,且枕其上,入于坎窞,其能避乎?洊至之水,宜順之使流,以一抔土而思障川,不可用也。
象傳曰:終無功,所以戒隂之陷陽也。
【原文】六四:樽酒,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無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樽酒簋貳,剛?cè)犭H也。
四之在觀,觀光之賓也。變而為坎,則入坎窞而無光可觀矣。重坎幽暗,其能出乎?然四心位也,身雖在坎,其心可通,有孚而亨,行乃有尚。坎水內(nèi)景,體本陽明,四果禮薄意誠,盡其孚信,雖坎窞無光,而一隙微明,有牖可啓,則納之要約,拯而出之,陷溺之咎,其終無矣。六四柔而得正,上承九五,故其辭如此。處坎險之中,不能剛,先求明,不得戶,且得牖,其明處即通處也。象傳以卦變明之,觀之四五猶泰之三四,泰之三曰天地際,坎之四曰剛?cè)犭H,以其自觀而變也。隂陽之交,聖人慎之,剛能孚柔,則柔之陷我者孚而亨矣。
何元子云:貳,副也,謂樽酒而副以簋也。簋,黍稷器,互震為竹,簋象。本體坎為酒,簋之象。得之互體,故為副。岳,瓦器,所以節(jié)歌。自二至五中虛,有樽缶象。離九三曰鼓缶,則缶非酒器,且與樽酒複矣。何氏說為正。
【原文】九五:坎不盈,祗既平,無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五在下坎之上,兩坎相重,由彼達(dá)此,故有流而不盈之象。然自內(nèi)坎而達(dá)外坎,其水洊至,亦既適其平矣。不盈雖未出,而既平則不陷。自此繼之,盈而出,無難也,何咎之有?象傳明之曰:中未大。二之坎在內(nèi),故中宜出;五之坎將終,故中宜大。大則盈而險且化矣,其心學(xué)之成乎!
【原文】上六: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兇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上六失道,兇三歲也。
卦自觀來,外體本巽,為繩,為長,徽纆象也。坎為圜土,又堅(jiān)多心??搀w重習(xí),則叢棘也。二以闚觀之人,上居坎險之極,陷陽而怙終,其惡稔矣。繫用巽繩,而寘之坎棘,固其宜也。三歲不得,殺之無赦,兇能免乎?象傳明之曰:失道。先侵陽而後?陽,失道之罪與初同,三歲之兇較初更甚矣。自二至上,中隔三爻,故曰三歲。
何元子云:以三畫言,二五?于坎中者,初三四上皆坎也。以六畫卦言,二三四五皆?于坎中者,惟初上是坎耳。故獨(dú)兩爻稱兇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