飲食者人之所大欲也,所需不如所欲,則必爭,故訟繼需後。《樂記》云:夫豢豕為酒,非以為禍也。而獄訟益繁,則酒之流生禍也。是故先王因為酒禮,一獻(xiàn)之禮,賓主百拜,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,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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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宋]朱震-第06卦?訟卦?序卦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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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曹魏]王弼-第06卦?訟卦?序卦傳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