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序卦》曰:窮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
崔覲曰:諺云:作者不居,況窮大甚,而能久處乎?故必獲罪去邦,羈旅于外矣。
虞翻曰:賁初之四,否三之五,非乾坤往來也。與噬嗑之豐同義。小,謂柔得貴位而順剛。麗乎大明。故“旅小亨,旅貞吉”。再言旅者,謂四兇惡,進退無恒,無所容處。故再言旅,惡而愍之。
《彖》曰:旅小亨。
姚信曰:此本否卦。三五交易,去其本體,故曰客旅。荀爽曰:謂陰升居五,與陽通者也。
柔得中乎外,而順乎剛,止而麗乎明,是以小亨旅貞吉也。
蜀才曰:否三升五,柔得中于外,上順于剛。九五降三,降不失正,止而麗乎明。所以“小亨旅貞吉”也。
旅之時義大矣哉。
虞翻曰:以離日麗天,縣象著明,莫大日月,故義大也。王弼曰:旅者,物失其所居之時也。物失所居,則咸愿有附,豈非智者有為之時?故曰“旅之時義大矣哉”。
《象》曰:山上有火,旅。
侯果曰:火在山上,勢非長久,旅之象也。
君子以明慎用刑,而不留獄。
虞翻曰:君子謂三。離為明,艮為慎,兌為刑,坎為獄。賁初之四,獄象不見。故“以明慎用刑,而不留獄”。與豐折獄同義者也。
陸績曰:瑣瑣,小也。艮為小石。故曰“旅瑣瑣也”。履非其正,應離之始。離為火,艮為山,以應火,災焚自取也。故曰:“斯其所取災”也。
《象》曰:旅瑣瑣,志窮災也。
虞翻曰:瑣瑣,最蔽之貌也。失位遠應,之正介坎??矠闉捻?,艮手為取,謂三動應坎??矠橹?,坤稱窮,故曰“志窮災也”。
《九家易》曰:即,就。次,舍。資,財也。以陰居二,即就其舍,故“旅即次”。承陽有實,故“懷其資”。故曰“旅即次,懷其資”也。初者卑賤,二得履之,故“得僮仆”。處和得位,故正居是,故曰“得僮仆貞”矣。
《象》曰:得僮仆貞,終無尤也。
虞翻曰:艮為僮仆,得正承三,故“得僮仆貞,而終無尤也”。
案:六二履正體艮,艮為閽寺,僮仆貞之象也。
虞翻曰:離為火,艮為僮仆。三動艮壞,故“焚其次”。坤為喪,三動艮滅入坤,故“喪其僮仆”。動而失正,故“貞厲”矣。
《象》曰:旅焚其次,亦以傷矣。
虞翻曰:三動體剝,故傷也。
以旅與下,其義喪也。
虞翻曰:三變成坤。坤為下,為喪,故“其義喪也“。
虞翻曰:巽為處。四焚棄,惡人失位遠應。故“旅于處”,言無所從也。離為資斧,故“得其資斧”。三動,四坎為心,其位未至,故“我心不快”也。
《象》曰:旅于處,未得位也。得其資斧,心未快也。
王弼曰:斧,所以斫除荊棘,以安其舍者也。雖處上體之下,不先于物;然而不得其位,不獲平坦之地者也??妥铀幉坏闷浯危闷滟Y斧之地,故其“心不快”。
案:九四失位,而居艮上。艮為山。山非平坦之地也。四體兌巽。巽為木,兌為金,木貫于金,即資斧斫除荊棘之象者也。
虞翻曰:三變坎為弓,離為矢,故“射雉”。五變乾體,矢動雉飛,故“一矢亡”矣。
終以譽命。
虞翻曰:譽謂二。巽為命。五終變成乾,則二來應已,故“終以譽命”。
《象》曰:終以譽命,上逮也。
虞翻曰:逮,及也。謂二上及也。
干寶曰:離為雉,為矢;巽為木,為進退;艮為手,兌為決。有木在手,進退其體,矢決于外,射之象也。一陰升乾,故曰“一矢”。履非基位,下又無應。雖復射雉,終亦失之。故曰“一矢亡也”。一矢亡者,喻有損而小也。此記祿父為王者后,雖小叛擾,終逮安周室,故曰“終以譽命”矣。
虞翻曰:離為鳥,為火;巽為木,為高。四失位變震,為筐,巢之象也。今巢象不見,故“鳥焚其巢”。震為笑,震在前,故“先笑”。應在巽,巽為號咷,巽象在后。故“后號咷”。
喪牛于易,兇。
虞翻曰:謂三動時坤為牛。五動成乾,乾為易。上失三,五動應二。故“喪牛于易”。失位無應故“兇也”。五動成遁,六二:“執(zhí)之用黃牛之革,”則旅家所喪牛也。
《象》曰:以旅在上,其義焚也。
虞翻曰:離火焚巢,故“其義焚也”。
喪牛于易,終莫之聞也。
虞翻曰:坎耳入兌,故“終莫之聞”。
侯果曰:離為鳥,為火。巽為木,為風。鳥居木上,巢之象也。旅而贍資,物之所惡也。喪牛甚易,求之也難。雖有智者,莫不吉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