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經(jīng)】第8卦-比卦?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-[唐]李鼎祚撰《周易集解?卷三》

[唐]李鼎祚| 易經(jīng)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8卦-比卦?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

比:吉。

虞翻曰:師二上之五,得位,眾陰順從,比而輔之,故“吉”。與大有旁通。

《子夏傳》曰:地得水而柔,水得土而流,比之象也。夫兇者生乎乖爭,今既親比,故云“比吉”也

原筮元永貞,無咎。不寧方來,后夫兇。

干寶曰:比者,坤之歸魂也。亦世于七月,而息來在已。去陰居陽,承乾之命,義與師同也。原,卜也。《周禮》三卜,一曰原兆。砷德變化,反歸其所,四方既同,萬國既親,故曰“比吉”??贾辇?,以謀王業(yè),大相東土,卜惟洛食,遂乃定鼎郟鄏。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,德善長于兆民,戩祿永于被業(yè),故曰“原筮元永貞”。逆取順守。居安如危,故曰“無咎”。天下歸德,不唯一方,故曰“不寧方來”。后服之夫,違夭失人,必災(zāi)其身故曰“后夫兇”也。

《彖》曰:比,吉也。比輔也。下順從也。

崔覲曰:下比于上,是下順也。

原筮元永貞,無咎,以剛中也。

蜀才曰:此本師卦。

案:六五降二,九二升五,剛往得中,為比之主。故能原究筮道,以求長正,而“無咎”矣。

不寧方來,上下應(yīng)也。

虞翻曰:水性流動,故“不寧”。坤陰為方,上下應(yīng)之,故“方來”也。

后夫兇,

虞翻曰:后謂上,夫謂五也??矠楹螅逓楸?。上位在背后,無應(yīng)乘陽,故“后夫兇”也。

其道窮也。

荀爽曰:后夫謂上六。逆禮乘陽,不比圣王,其義當(dāng)誅,故“其道窮兇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地上有水,比。

何宴曰:水性潤下,今在地上,更相浸潤,比之義也。

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
虞翻曰:先王謂五。初陽已復(fù)。震為建,為諸侯。坤為萬國,為腹,坎為心。腹心親比,故“以建萬國,親諸侯”。《詩》曰:公侯腹心,是其義也。

初六:有孚比之,無咎。

虞翻曰:孚謂五。初失位,變來得正,故“無咎”也。

荀爽曰:初在應(yīng)外,以喻殊俗,圣王之信,光被四表。絕域殊俗,皆來親比,故“無咎”也。

有孚盈缶,終來有它,吉。

虞翻曰:坤器為缶。坎水流坤。初動成屯。屯者,盈也,故“盈缶”。終變得正,故“終來有它吉”。在內(nèi)稱來也。

《象》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
荀爽曰:缶者應(yīng)內(nèi),以喻中國。孚既盈滿中國,終來及初,非應(yīng),故曰“它”也?!断蟆吩疲骸坝兴闭?,謂信及非應(yīng),然后吉也。

六二:比之自內(nèi),貞吉。

干寶曰:二在坤中。坤,國之象也。得位應(yīng)五,而體寬大,君樂民人自得之象也,故曰“比之自內(nèi),貞吉”矣。

《象》曰:比之自內(nèi),不自失也。

崔覲曰:自內(nèi)而比,不失已親也。

六三:比之匪人。

虞翻曰:匪,非也,失位無應(yīng),三又多兇,體剝傷象,弒父弒君,故曰“匪人”。

《象》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。

干寶曰:六三乙卯,坤之鬼吏。要比之家,有土之君也。周為木德,卯為木辰,同姓之國也。爻失其位,辰體陰賊,管蔡之象也。比建萬國,唯去此人。故曰“比之匪人”,不亦傷王政也。

六四:外比之,貞吉。

虞翻曰:在外體,故稱外。得位比賢,故貞吉也。

《象》曰:外比于賢,以從上也。

干寶曰:四為三公,在比之家,而得其位。上比圣主,下御列國,方伯之象也。能外親九服,賢德之君,務(wù)宣上志,綏萬邦也。故曰“外比于賢,以從上也”。

九五:顯比。

虞翻曰:五貴多功,得位正中,初三以變體重明,故“顯比”。謂顯諸仁也。

王用三驅(qū),失前禽,

虞翻曰:坎五稱王。三驅(qū),謂驅(qū)下三陰,不及于初,故“失前禽”。謂初已變成震,震為鹿,為驚走,鹿之斯奔,則“失前禽”也。

邑人不戒,吉。

虞翻曰:坤為邑師,震為人師。時坤虛無君,使師二上居五中,故不誡吉也。

《象》曰: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

虞翻曰:謂離象明。正上中也。

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

虞翻曰:背上六,故“舍逆”。據(jù)三陰,故“取順”。不及初,故“失前禽”。

邑人不戒,上使中也。

虞翻曰:謂二,使師二上居五中。

上六:比之無首,兇。

荀爽曰:陽欲無首,陰以大終。陰而無首,不以大終。故“兇”也。

虞翻曰:首,始也。陰道無成,而代有終,“無首,兇”。

《象》曰:比之無首,無所終也。

虞翻曰:迷失道,故無所終也。

《序卦》曰: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

崔覲曰:下順從而上下應(yīng)之,則有所畜矣。

韓康伯曰:由比而畜,故曰“小畜”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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