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經(jīng)】第6卦-訟卦?天水訟卦(坎下乾上)-[唐]李鼎祚撰《周易集解?卷三》

[唐]李鼎祚| 易經(jīng)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6卦-訟卦?天水訟卦(坎下乾上)

《序卦》曰: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也。

鄭玄曰:訟,猶爭也,言飲食之會(huì)恒多爭也。

(坎下乾上)。訟:有孚,

干寶曰:訟,離之游魂也。離為戈兵,此天氣將刑殺,圣人將用師之卦也。訟,不親也。兆民未識天命不同之意。

荀爽曰:陽來居二,而孚于初,故曰“訟有孚”矣。

窒惕,中吉,

虞翻曰:遁三之二也。孚謂二。窒,塞止也。惕,懼二也。二失位,故不言貞。遁將成否,則子弒父,臣弒君。三來之二,得中;弒不得行,故“中吉”也。

終兇。

虞翻曰:二失位,終止不變,則入于淵,故“終兇”也。

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
侯果曰:大人,謂五也。斷決必中,故“利見”也。訟是陰事,以險(xiǎn)涉險(xiǎn),故“不利涉大川”。

《彖》曰:訟,上剛下險(xiǎn),險(xiǎn)而健,訟。

盧氏曰:險(xiǎn)而健者,恒好爭訟也。

訟,有孚窒惕,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

蜀才曰:此本遁卦。

案:二進(jìn)居三,三降居二,是剛來而得中也。

終兇,訟不可成也。

王肅曰:以訟成功者,終必兇也。

王弼曰:凡不和而訟,無施而可,涉難特甚焉。唯有信而見塞懼者,乃可以得吉也。猶復(fù)不可以終,中乃吉也。不閉其源,使訟不至,雖每不枉,而訟至終竟,此亦兇矣。故雖復(fù)有信,而見塞懼,猶不可以為終,故曰“訟,有孚,窒惕,中吉,終兇”也。無善聽者,雖有其實(shí),何由得明。而令有信塞懼者,得其中吉,必有善聽之主焉。其在二乎?以剛而來,正夫群小,斷不失中,應(yīng)其任矣。

案:夫?yàn)樵A,善聽之主者,其在五焉。何以明之?案爻辭:九五:訟,元吉。王氏注云:處得尊位,為訟之主,用其中正,以斷枉直。即《彖》云:利見大人,尚中正,是其義也。九二《象》曰:不克訟,歸逋竄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九二居訟之時(shí),自救不暇。訟既不克,懷懼逃歸,僅得免其終兇禍,豈能為善聽之主哉!年代綿流,師資道喪,恐傳寫字誤,以五為二,后賢當(dāng)審詳之也。

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。

荀爽曰:二與四訟,利見于五。五以中正之道,解其訟也。

不利涉大川,入于淵也。

荀爽曰:陽來居二,坎在下,為淵。

《象》曰:天與水違行,訟。

荀爽曰:天自西轉(zhuǎn),水自東流,上下違行,成訟之象也。

君子以作事謀始。

虞翻曰:君子謂乾。三來變坤,為作事??矠橹\。乾知大始。故“以作事謀始”。

干寶曰:省民之情,以制作也。武王故先觀兵孟津,蓋以卜天下之心,故曰“作事謀始”也。
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

虞翻曰:永,長也。坤為事,初失位,而為訟始,故“不永所事”也。小有言,謂初四易位成震,言三食舊德,震象半見,故“小有言”。初變得正,故“終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。雖小有言,其辯明也。

盧氏曰:初欲應(yīng)四,而二據(jù)之。蹔爭,事不至永。雖有小訟,訟必辯明,故“終吉”。

九二:不克訟,歸而逋。

虞翻曰:謂與四訟,坎為隱伏,故“逋”乾位剛在上,坎濡失正,故“不克”也。

其邑人三百戶,無眚。

虞翻曰:眚,災(zāi)也,坎為眚,謂二變應(yīng)五。乾為百,坤為戶;三爻,故三百戶??不癁槔?,故“無眚”。

《象》曰:不克訟,歸逋竄也。

荀爽曰:三不克訟,故逋而歸。坤稱邑。二者,邑中之陽人。逋,逃也,謂逃失邑中之陽人。

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
荀爽曰:下與上爭,即取患害,如拾掇小物而不失也。坤有三爻,故云“三百戶,無眚”。二者,下體之君。君不爭,則百姓無害也。

六三:食舊德,貞厲,終吉。

虞翻曰:乾為舊德。食謂初。四二已變之正。三動(dòng)得位,體噬嗑食。四變食乾,故“食舊德”。三變在坎,正危貞厲,得位二,故“終吉”也。

或從王事,無成。

虞翻曰:乾為王。二變否時(shí),坤為事,故“或從王事”。道無成而代有終,故曰“無成”。坤三同義也。

《象》曰:食舊德,從上吉也。

侯果曰:雖失其位,專心應(yīng)上,故能保全舊恩,食舊德者也。處兩剛之間,而皆近不相得。乘二負(fù)四,正之危也。剛不能侵,故“終吉”也。

九四:不克訟,復(fù)即命渝,安貞吉。

虞翻曰:失位,故“不克訟”。渝變也。不克訟,故復(fù)位。變而成巽,巽為命令,故“復(fù)即命渝”。動(dòng)而得位,故“安貞吉”。謂二已變坤安也。

《象》曰:復(fù)即命渝,安貞吉,不失也。

侯果曰:初既辯明,四訟妄也。訟既不克,當(dāng)反就前理。變其詔命,則安靜貞吉而不失初也。

九五:訟,元吉?!断蟆吩唬涸A,元吉,以中正也。

王肅曰:以中正之德,齊乖爭之俗,元吉也。

王弼曰:處得尊位,為訟之主。用其中正,以斷枉直。中則不過,正則不邪,剛則無所溺,公則無所偏。故“訟,元吉”。

上九:或錫之鞶帶,

虞翻曰:錫謂王之錫命。鞶帶,大帶。男子鞶革。初四已易位,三二之正,巽為腰帶,故“鞶帶”。

終朝三拕之。

虞翻曰:位終乾上。二變時(shí),坤為終。離為日,乾為甲。日出甲上。故稱“朝”。應(yīng)在三,三變時(shí),艮為手,故“終朝三拕之”。使變應(yīng)已,則去其鞶帶。體坎乘陽,故象曰“不足敬也”。

侯果曰:褫(拕),解也。乾為衣、為言,故以訟受服。

荀爽曰:二四爭三,三本下體,取之有緣?;蛘撸芍o也。以三錫二,于義疑矣。爭競爭之世,分理未明,故或以錫二。終朝者,君道明。三者,陽成功也。君明道盛,則奪二與四,故曰“終朝三拕之”也。鞶帶,宗廟之服。三應(yīng)于上,上為宗廟。故曰“鞶帶”也。

翟玄曰:上以六三錫下二陽,群剛交爭,得不以讓,故終一朝之間,各一奪之,為三拕。

《象》曰: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
虞翻曰:服謂鞶帶。終朝見褫(拕),乾象毀壞。故“不足敬”。

《九家易》曰:初、二、三、四皆不正,以不正相訟,而得其服,故“不足敬”也。

《序卦》曰:訟必有眾起,故受之以師。師者,眾也。

崔覲曰:因爭必起眾相攻,故受之以師也。

×關(guān)閉
微信二維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