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經(jīng)】第49卦-革卦?澤火革卦(離下兌上)-[南宋]楊萬里撰《誠齋易傳?卷十三》

[南宋]楊萬里| 易經(jīng)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9卦-革卦?澤火革卦(離下兌上)

[南宋]楊萬里撰《誠齋易傳》繁體版[卷十三下經(jīng)]第四十九卦_革卦:澤火革卦(離下兌上)

革,已日乃孚,元亨利貞,悔亡。

彖曰:革,水火相息,二女同居,其志不相得。曰革,已日乃孚,革而信之,文明以說,大亨以正,革而當(dāng),其悔乃亡。天地革而四時(shí)成,湯武革命,順乎天而應(yīng)乎人。革之時(shí)大矣哉!

易之道至於革,聖人其喜於革乎?抑懼於革乎?曰:懼於革也。何以知之?曰:革者,聖人之不得已也。何以知其不得已也?曰:火逢水則滅,水逢火則竭,二女居則同而志則別,是可以不革乎?天下之事,茍不至於如水火、如二女,聖人豈得已而不已乎?故戒之曰已日乃孚,又曰革而信之,言其初之未信也。曰:元亨利貞,悔亡,又曰革而當(dāng),其悔乃亡,言革之而非大亨,非大利,非大正,皆革而不當(dāng)也,其能無悔乎?革而不信,革而有悔,則如勿革,故曰聖人懼於革也。然則何以能革而信,革而當(dāng)乎?曰:彼之所以失,見此之所以得,灼知其理於未革之先,當(dāng)如離之文明;未革而民願(yuàn)之,將革而民從之,相慶其舉於既革之後,當(dāng)如兌之說,如是者可以革而信、革而當(dāng)矣。天地得此理,故革而四時(shí)成,湯武得此理,故革而天人說,革之時(shí)豈細(xì)故哉?可不懼哉?秦之變法、趙之胡服、莽之革漢、靈寶之革晉,豈曰革而信、革而當(dāng)也乎?

象曰:澤中有火,革,君子以治曆明時(shí)。

火者就燥之物也,今在澤中,是以水革火之象也。物窮必革亦眾矣,鑽燧生於茹毛,上棟生於營窟,質(zhì)敝必文,寬窮必猛,革之為用,豈特治曆之一事哉?食者人之天,曆者食之天,舉其大,它可推矣。曆貴乎革者,三辰有差,曆亦萬變也。

革卦初九:

初九,鞏用黃牛之革。

象曰:鞏用黃牛,不可以有為也。

觀六爻之辭,益知聖人之懼革也。初九戒革之蚤,六二戒革之專,九三戒革之躁,九四戒革之疑,上六戒革之過。五者之戒詳矣,然後九五不待占而決也。初九,革之初也,當(dāng)革之初,遽可以革乎?曰:末可也。當(dāng)固執(zhí)之,堅(jiān)忍之,如黃牛之革焉。不曰未可以有為,而曰不可以有為者,戒之之嚴(yán)也。以此戒之,猶有晁錯(cuò)削七國之禍。

革卦六二:

六二,已日乃革之,征吉,無咎。

象曰:已日革之,行有嘉也。

以六二中正文明之臣,遇九五陽剛相應(yīng)之君,此時(shí)而不為,何時(shí)而可為?今曰:已日乃革之,然後征吉,然後無咎,然後行有嘉慶者,不有所倡,不可以和,不有所主,不可以贊。必也吾君已有革之之日,而主之,吾乃可以贊而革之。乃者,緩辭也,後而不先之辭也,中正文明而濟(jì)之以陰柔故也。惟其緩而審,故以征則吉,以行則慶。故季孫問二邑之叛,然後孔子可以陳墮費(fèi)之言。趙鞅無君命,而逐君側(cè)之惡人,則春秋以爲(wèi)叛。六二獨(dú)得而專於革乎?

革卦九三:

九三,征兇,貞厲,革言三就,有孚。

象曰:革言三就,又何之矣。

九三居下卦之上,位亦高矣;接上卦之交,權(quán)亦近矣;為離卦剛明之極,才亦全矣,可以革矣。今又曰征兇貞厲者,往則必兇,雖正亦危也。何其戒之之太詳也?聖人蓋曰:九三不患不剛,患在太剛,不患不明,患在太明,何也?剛明而過中故也,必也如革卦卦辭之三言者,然後可以成就而信於天下也。曷謂三言?曰:大亨也,大利也,大正也。大亨無塞,大利無害,大正無邪,以此而革,何革不就,以此而行,何行不達(dá)?曰又何之矣,言焉往而不可哉。故伊尹相湯革夏,必以五就,其敢躁乎哉?

革卦九四:

九四,悔亡,有孚,改命,吉。

象曰:改命之吉,信志也。

初九戒蚤,六二戒專,九三戒躁,然則天下之敝,終不可革乎?曰當(dāng)革在敝,可革在時(shí),故曰革之時(shí)大矣哉。當(dāng)而未可,其賊曰果,可而或違,其賊曰疑。革至九四,蚤者遲,專者隨,躁者衰矣,而又不為,不以疑而賊大謀乎?聖人勸之曰:可以革矣。慮之既詳,其悔必亡,既謹(jǐn)其圖,天下已孚。當(dāng)是之時(shí),奉君命而革之,可以吉也。君命未安,吾改君命而革之,亦可以吉也。君制命,臣承命者也,臣而改命,改命而吉也,可乎?曰:事君在志,行志在事,志然而事亦然,君子不以志違事;志然而事不然,君子不以事違志。君命曰可,君事曰可,奉命可也;君命曰可,君事曰否,改命可也。吾既信吾矣,君獨(dú)不信吾志哉?豈惟君信之,天亦信之,天信之,君信之矣。君信生於天信,天信生於自信,雖然,改命不可許也,非誠有其志者不可改也。故孟子曰:有伊尹之志則可。而革之九四曰:信,志也,志不在於興漢,則罷兵歷下之役,韓信不可以改命而伐齊,志不在於厚楚,則致田犨櫟之命,子躬不可以改命而卻鄭。然則九四何以得自信其志,而聖人許其改君命也?曰:九四,兌說之初也,又能以陽剛而處四之柔順也,此其改命,豈犯上而侵君者乎?故許之也。然則九三有為,而聖人沮之,九四不為,而聖人勸之,何也?曰:九三,所謂由也,兼人者也;九四,所謂求也,退者也,革以改為義,臣改君命,亦革之一也,故於九四發(fā)之。

革卦九五:

九五,大人虎變,未占有孚。

象曰:大人虎變,其文炳也。

可革不革,是以敝濟(jì)敝,既革悔革,是以敝易敝,革之道亦難矣。蓋舉國之欲止,不能止符堅(jiān)之行,舉國之欲動(dòng),不能動(dòng)漢文之靜。雖然,與其輕也寧重,與其喜也寧懼。今也,革至於九五,聖人獨(dú)決之以未占而有孚,是龜筮有所弗詢,鬼神有所弗謀也,無乃輕於革乎?蓋天下無灼然之理,則聖人無決然之舉。革之道,初戒其早,二戒其專,三戒其躁,其可革未灼然可革也;四戒其疑,已灼然可革矣;九五以陽剛之資,居兌說之上,當(dāng)大君之位,兼四爻之助,其可變可革之理,灼然如虎文之炳也,尚何待於占乎?此湯武革命,順乎天而應(yīng)乎人之事也。

革卦上六:

上六,君子豹變,小人革面,征兇,居貞吉。

象曰:君子豹變,其文蔚也。小人革面,順以從君也。

革至於九四,可革也;至於九五,能革也;至於上六,從革也。雖然,可革在理,能革在己,從革在人,聖人盡其所能革,而不盡其所從革。君子革心,蔚然如豹文之不可掩;小人革面,勉然順吾君而有所從,是亦足矣。復(fù)欲進(jìn)而未已,忿其革面,而必強(qiáng)其革心,兇之道也,故曰征兇。惟安而居焉,正而守焉,斯吉矣。故苗民七旬而乃格,舜猶以爲(wèi)速,商民三紀(jì)而乃變,康王不以爲(wèi)遲。憂其革之盡也,非憂其革之盡也,憂其革之過也*。

*註:《會(huì)通》引此傳曰:「不得尊位大中而變者,其文蔚然,非若虎變之炳也。上六居過中之位。時(shí)位不及於九五.故所變者革面而已?!古c此文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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