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《彖傳》,是釋小過彖辭,言因時而不失其正,處小過之要道也。柔得中,指二、五。剛失位,指三、四。
孔子釋小過彖辭曰:卦名小過,以卦體陰過於陽,是小者過也。以義言之,小心過甚,無輕舉妄動之失,即可以是而得亨也。然必利於貞者,以小過之時,必量力安分,謹密周畏之獨至,與時偕行,始得貞而為利也。時行何如?以二五爻言之,柔而得中,柔非幹理之才,本不足以任事,幸其得中,則善用其柔,不至於因循廢棄,尚可以處小事,勝任而得吉也。以三四爻言之,剛失位而不中,剛固有圖大之才,但失位則無權,不中則累德,不能善用其剛,而鮮弘濟時艱之畧,安可任大事而有為乎?且以卦體言之,內實外虛,有飛鳥之象。有其象則當思其義,卦辭所謂「飛鳥遺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」者,正以小過之時,若處於驕亢,而有上人之心,則拂於時,為逆;安於卑遜,而有下人之心,則協於時,為順。惟上逆而下順,所以不宜上,宜下,必與時行,之為貞也。能與時行,有不得亨而吉者乎?
按:小過利貞,而釋之曰與時行者,蓋違時則中者亦過,適時則過者乃中。故可小而不可大,宜下而不宜上。此即君子時中之學乎!若小人者,不安於小而妄欲居上,所謂無忌憚而反中庸者是也。聖人於小過之時,丁寧反覆,所以勉君子而警小人,無所不至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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