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等謹案:《春秋占筮書》三卷。
國朝毛奇齡撰。其曰「春秋」者,摭《春秋傳》所載占筮,以明古人之易學,實為易作,不為春秋作也。
自漢以來,言占筮者不一家,而取象玩占,存於世而可驗者,莫先於《春秋傳》。奇齡既於所著《《仲氏易》》推易始末,諸書發(fā)明其義,因復舉春秋內外傳中,凡有得於占筮者,彙記成書,俾後之言筮者,知觀玩之概。而漢晉以下占筮,有合於古法者,亦隨類附見焉。
易本卜筮之書,聖人推究天下之理,而即數(shù)以立象。後人推究《周易》之象,而即數(shù)以明理羲。文周孔之本旨如是而已。厥後象、數(shù)、理,岐為三家。又易道廣大,無所不包,而天下之事,亦無出象數(shù)理外者。於是百家技術,皆從而牽引推闡之,亦皆足以自成其說。故六經之學,惟易最雜。春秋內外傳所紀,雖未必無所附會,而要其占法,則固古人之遺軌。譬之史書,所載是非襃貶或未盡可憑,至其一代之制度,則固無偽撰者也。奇齡因春秋諸占,以推三代之筮法,可謂能探其本而足關諸家之喙者矣。
乾隆四十三年九月恭校上
總纂官〈臣〉紀昀〈臣〉陸錫熊〈臣〉孫士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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