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唐]李鼎祚-第53卦?漸卦六四?象傳詳解 案:四居巽木,爻陰位正,直桷之象也。自二至五,體有離坎。離為飛鳥而居坎水,鴻之象也。鴻隨陽鳥,喻女從夫。卦明漸義,爻皆稱焉。 —— [唐]李鼎祚撰 《周易集解》 漸卦
[清]陳夢雷-第53卦?漸卦六四?象傳詳解 三得四,順以相保。四從三,順以得安。順則不拂,巽則不迫。故雖乘剛而又可以自安,與禦寇意相近。蓋三四非應(yīng)。以夫婦之道言之,則為邪。若相比以圖安,猶庶幾也。 —— [清]陳夢雷撰 《周易淺述》 漸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