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清]李光地-第11卦?泰卦九二?象傳詳解 《折中》案:《傳》只舉包荒,非省文以包下。蓋包荒是治道之本,然包荒而得合乎中道者,以其正大光明,明斷無私,是以有馮河之決,有不遐遺之照,有朋亡之公,以與包荒相濟(jì),而中道無不合也。 —— [清]李光地等撰 《御纂周易折中》 泰卦
[清]陳夢雷-第11卦?泰卦九二?象傳詳解 二變?yōu)殡x,有光大象。人惟心胸光明正大,故能兼容果斷,不至遺遠(yuǎn)而昵近。獨(dú)言包荒,舉一以該其餘也。 —— [清]陳夢雷撰 《周易淺述》 泰卦
[明]來知德-第11卦?泰卦九二?象傳詳解 曰包荒兼下三句而言也??鬃有∠蠖嗍侨绱?,捨相比溺愛之朋,而尚往以事中德之君,豈不光明正大。乾陽大之象也,變離光之象也。 —— [明]來知德撰 《周易集注》 泰卦
[東吳]虞翻-第11卦?泰卦九二?象傳詳解 虞翻曰:在中稱包?;?,大川也。馮河,涉河。遐,遠(yuǎn);遺,亡也。失位變得正,體坎,坎為大川,為河。震為足。故用馮河。乾為遠(yuǎn),故不遐遺。兌為朋,坤虛無君,欲使二上,故朋亡。二與五易位,故得上于中行。震為行,故光大也。 —— [唐]李鼎祚撰 《周易集解》 泰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