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剝,不利有攸往。
【原文】彖曰:剝,剝也,柔變剛也。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。
剝,落也。羣隂長盛,消剝一陽之時,衆(zhòng)小人剝君子,故君子不利有攸往。夫君子小人不能兩立,蕭艾之盛,蘭芷之衰也;稂莠之繁,嘉穀之害也。君子之出處非他也,曰時行則行,時止則止??梢孕卸恍?,則為潔身亂倫,為懷寶迷邦,為不知通塞;可止而不止,則為貪榮慕祿,為枉道從人,為行險僥倖。當行而止,非也;當止而行,亦非也。今剝之時,五隂羣然而進,一陽惸然而立。羣枉害正,此其時也;不肖妨賢,此其時也。此正君子儉德避難、危行言遜之時,艱貞晦明、藏器待時之日。不然,危邦而入,亂邦而居,是自禍其身也。昔者有惡來以剝君子,故微子可以去商;有季氏以剝君子,故閔子可以汶上。時之剝也,君子焉可出乎?
彖曰:剝,剝也,柔變剛也。此以卦體釋卦名也。一柔生於建午之月,而柔變一剛;二柔生于建未之月,而柔變二剛;至於建戌之月,則柔變五剛。陽剛為隂柔所變,是君子為小人所剝,此卦之所以為剝也。曰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,此以卦體釋卦辭也。五隂長而剝一陽,即小人長而剝君子,所以不利有攸往也。曰順而正之,觀象也,此以卦德發(fā)之也。內坤為順,外艮為止,觀卦之象,順理而止,所以不往也。又曰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,此又因卦辭而申之也。天行之理,有消長,有息長,有盈滿,有虛損,相為循環(huán),順之則吉,逆之則兇,隨時敦尚,其行以天,君子所以不往,莫非循天理之當然也。
楊氏曰:坤順艮止,止亂以順,止小人亦以順,故辭黨禍者,陳寔之臨,延唐祚者,方慶之對,此順而止之,非逆而激之也。此君子治剝之道,然聖人亦豈忍天下之久剝乎?五陽消矣,消極必息,五隂盈矣,盈極必虛,剝極而七日來復,是以君子尚之也。於是乎知有天道,曉之以觀象云者,欲其知天也。戒之以消息盈虛云者,欲其事天也。此易為君子謀如此。朱氏曰:漢唐之季,小人道長,諸賢不能順而止之,悉力以抗小人,是以無成功。王弼謂:強亢激拂,觸忤以隕,身既傾焉,功又不就,非君子之所尚也。故曰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。此卦變?yōu)閴?,其象五隂剝消一陽之象,其占不利有攸往也?/p>
【原文】象曰:山附于地,剝。上以厚下安宅。
山剝而附於地,則其下厚矣。為人上者觀此象,故裕民敦本,務厚其下,是乃安宅不傾之道。
書曰:民惟邦本,本固邦寜。
洪氏曰:下之人富厚而不困窮,則宅乎上。人若斯安閒而不傾危矣,所以用剝也。觀剝之象,一以明順而止之象,一以明厚下安宅之旨,則此身安而天下安,何剝之足憂?
【原文】初六:剝牀以足,蔑貞,兇。
【原文】象曰:剝牀以足,以滅下也。
天下之勢若廈屋,上庇牀,下承人,中處者也。害人者先壞其牀足,害國者先壞其國之君子。君子者,人主之股肱也,非國之足乎?小人之滅,正道消,君子剝牀足也。王章不誅漢不亡,任愷不去晉不亂,正道滅而後兇于國者隨之,故剝始于滅下,其流及上。夫小人之害正,其有位者固為斯道害,而無位者亦為斯道害。楊氏以為我之說唱於下,墨氏以兼愛之說唱於下,率天下而禍仁義。老莊以清虛之說唱於下,率天下而反道敗德。此剝牀之足雖自下進,而蔑貞之禍亦自下始。其曰蔑貞兇,蔑,無也,謂消亡於正道也。一隂之生,聖人已有女壯之憂,履霜之懼,孰謂剝之初以無位居下而忽之乎?
象曰:以滅下也。取牀足為象者,以隂浸沒陽於下也。曰:剝之初,小人方盛之時,何以亦兇?曰:小人雖進,以邪害正,志欲害君子,不知先自賊其本心之仁義,將以暴人,先有自暴之兇。及其至也,敗常亂俗,兇于其家,兇于其國,兇于其天下,又何吉之可言?
【原文】六二:剝牀以辨,蔑貞,兇。
【原文】象曰:剝牀以辨,未有與也。
辨,分別上下者,牀之幹也。隂漸進而上剝,至於辨,愈蔑於貞也,兇益甚矣。甚矣,小人之害道也!其心險深,與平易者異志;其趨私邪,與公正者異向;其習矯偽,與真誠者殊途。方其未進,其患易弭,其黨易除,其間易戢。及其既進,其位足以勝人,其黨足以勝衆(zhòng),其姦足以惑主聽,以權謀而滅道德之正,以邪佞而?忠信之正,以功利而?仁義之正。剝牀以辨,豈不為正道之憂?然小人剝君子,自以為吉在已而兇在人,不知其兇於已者尤重也。何也?君子受害,特身害爾;小人害正,乃心禍也。徒知害人之身,不知自禍其心,賊滅天理,凟亂綱常,辱身危國,其身禍亦有不容免者。為小人者,謹毋以方進為幸。
象曰:未有與也。謂陽剛,君子未有應與,是以為隂柔所剝。若君子有與,尚可勝小人,而不為其所蔑,聖人於此重傷君子之孤也。
又曰:與,許也。未有與者,小人而剝君子,衆(zhòng)論之所不容,未有許之者也。
楊氏曰:牀有幹,國亦有幹。二柔進而變二剛,此小人進為大臣,而剝君子之大臣也。其罷九齡、相林甫之日也。五隂一陽,孤且外,孰為之與?故曰未有與也。未有者,聖人猶待其有也歟?
【原文】六三:剝之無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剝之無咎,失上下也。
六三處上下衆(zhòng)隂之中,獨與上九一陽相應,有輔上救亂之志,小人之君子也。在剝之時,聖人許其無咎者,觀之之辭也。夫習俗之移人,雖賢者不能自免,而黨與之同流,在隂柔尤難于自新。今剝之六三,與不賢居而翻然有賢賢之心,與不仁處而翻然有好仁之心,是處衆(zhòng)醉之中而慕獨醒,溷皆濁之中而慕獨清,是為改過遷善之人,是為滌瑕蕩穢之人,是開徙仁遷義之門,謂之無咎,信乎其無咎。
象曰:失上下也。是與朋黨相失,而處剝之道為無咎也。求之古人,墨子之夷子而求見孟子,楚產(chǎn)之陳良而北學周公,以呂強與曹操同類而有清忠奉公之節(jié),武攸緒與諸武同宗而有隱逸去之之操。之人也,其能處剝而無咎者歟?
【原文】六四:剝牀以膚,兇。
【原文】象曰:剝牀以膚,切近災也。
五為君位,六四近之,如剝床以膚,是小人之禍切君身也。君子用則足以福天下,小人用則足以禍天下。六四之剝陽,必玩弄神器,僭作威福,植私黨,汲引兇徒,進便佞以固君寵,獻邪說以惑君聽,執(zhí)左道以蔽君心,?;笠蝗酥浚杳砸蝗酥闹?,由是瀆亂紀綱,紛擾刑政,敗壞風俗,戕賊生靈,其剝喪治體,有不容殫紀者。小人之亂正,一至於此,其切身之禍,一何慘乎!
象曰:切近災也。言其剝之切近六五,而有切身之禍也。然則處剝之君宜何如?曰:監(jiān)成帝之優(yōu)柔,而不使王莽為司馬,則可以免剝膚之兇;監(jiān)二世之不明,而不使趙高為丞相,則可以免剝膚之兇。不是之思,而縱羣隂之剝陽,則天下之禍未已也。剝而至膚,是避患不速,見幾不早,如蔓草之難圖,雖欲有以正之,蓋無及也。
【原文】六五:貫魚,以宮人寵,無不利。
【原文】象曰:以宮人寵,終無尤也。
六五以柔居君位,實為羣隂之主,總羣隂以聽命,如貫魚而聨之,不使其害正。調羣隂以寛恩,以宮人而寵之,不使其激變。御之以嚴,懷之以寛,則待小人之道得矣。周赧王受制於強諸侯,而不能統(tǒng)僭蔑之臣。文宗受制於家奴,而不能去閹黨之姦。魯昭公誅意如之強僭,而反受其辱。質帝斥梁冀之跋扈,而反致其毒。皆以御懷之不得其道也。今六五之待小人,其曰貫魚,魚隂類也,小人亦隂類,化魚而貫之,則有操持之,無縱舍之,有把握之,無解散之。姦惡者自我而拘係之,貪虐者自我而維縶之。吾御小人如此其嚴,故不使縱其傾險以剝陽,此其所以無不利也。
又曰:以宮人隂類也,小人亦隂類也。視之如嬪御,而不與之以冢宰之柄。視之如妾婦,而不與之以威福之權。賞之以金帛,而不使之干預朝政。懷之以恩幸,而不使其有怨忿之念。吾懷小人也如此其寛,故不及其反側以致剝陽,此其所以無不利也。
象曰:終無尤也,舉宮人而不舉貫魚,節(jié)文例也。謂之終無尤,所以見其無不利也。此乃六五之道不失,而得懷御小人之道歟?魚隂物,宮人隂之美,而受制於陽者也。
程氏曰:剝及君位,剝之極也,其兇可知。故六五爻更不言剝,而別設義以開小人遷善之門。
【原文】上九: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
【原文】象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,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諸陽消剝已盡,獨有上九以一陽爻尚存,如碩大之果,不見食於人,將有復生之理。上九一變,則純隂矣。然陽無可盡之理,變於上則生於下,無間可容息也。故九月為剝,十月為坤,謂之陽月,恐疑其無陽也,故曰陽。天下亂極思治,剝極思復,流離蕩析之民,孰不載君子以為安?故曰君子得輿。若小人處剝之極,以邪剝正,是剝其三綱五紀,仁義忠信之道自去,一已庇覆,如剝其廬,而無所容身於君子之下也。
象曰:民所載也。五隂載一陽而宗之,是民心之所承載也。
又曰:終不可用也。一陽庇五隂而反剝之,是小人之終不可任用也。君子得輿,為民所載,則有厚之之道。小人之性,自下窮上,必剝其廬而後已。
楊氏曰:隂極思治,白公之亂幾危矣。而國人望子高之來,卒安楚者,子高也。此君子得輿之象。